马来西亚劳动法和雇佣条例简介(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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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潜力长期吸引着众多跨国企业的目光。
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雇佣员工时,应当遵守当地法律,确保对最新劳动法规有清晰的理解和适应。
工资与加班
1、工资
根据最新雇佣条例修订内容:
全国最低工资从RM1,100提高到RM1,500。拥有5名或5名以上员工的公司将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少于5名员工的公司可在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费
- 周一到周六: 1.5倍工资
- 周日 : 2倍工资
- 公共节假日: 3倍工资
工作时间
雇主不能让员工工作:
(1) 超过连续五小时而无三十分钟闲暇时间(少过三十分钟的闲暇, 将不会打断连续五小时的连续性);
(2) 每天多过八小时;
(3) 超过一天十小时延长时期;
(4) 每星期超过四十八小时;
根据最新雇佣条例修订内容: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从48小时减少到45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
(1) 若员工的工作是必须不停地进行, 和需要他不断地看顾, 雇主可叫他连续工作八小时. 不过, 在此时间中, 必须给以不少过四十五分钟时间吃饭;
(2) 若雇主和员工在服务契约约定, 如果一个星期里至少有一天的工作时间少过八小时, 其他日子可以超过八小时的限度. 不过员工不得一天工作超过九小时, 或一星期工作超过四十八小时;
员工有权在一周内至少休息一天,并享有11天公共假期,其中5天包括:
国庆日、 国家最高元首诞辰日、 国家元首诞辰/联邦直辖区成立纪念、劳动节、马来西亚成立日
剩余的6天假期则由雇主从宪报公布的公众假期清单中选出,该假期必须在工作单位明确公示。
假期
(一)年假
除公共假期外,马来西亚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有8至16天的年假,具体取决于员工的工龄:
工龄少于两年,则享有八天的带薪年假;
工龄在两至五年之间,则享有12天的带薪年假;
工龄满五年以上,则享有16天的带薪年假。
员工的工龄必须满12个月才能获得带薪年假。对于服务少于12个月的员工和在12月内离职的员工,带薪年假将按比例分配。应计天数以八天为基数进行计算。这意味着休假的时间大约为每月0.66天。
员工可以同意以支付薪金的形式以代替年假。如果被解雇,则员工有权获得应计假期时间或同等薪酬。
(二)病假
工龄少于两年,则享有14天的带薪病假;
工龄在两至五年之间,则享有18天的带薪病假;
工龄满五年以上,则可享有22天的带薪病假。
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由企业承担费用的)体检,以核实其疾病或健康状况。
如果员工因疾病或健康状况不佳而需要住院,则企业提供至多60天的休假时间,其中包括该员工已经使用的带薪病假天数。企业按正常薪资的100%支付病假员工的薪资。
(三)产假
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带薪产假增加到98天。
如果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则有资格获得产假福利:
在分娩前九个月中工作了至少90天;
在分娩前四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工作。
在休产假前,员工必须提前60天通知企业,否则可能会导致产假期间停薪。员工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将通知发送给其主管、领班或任何其他指定人。
若员工符合资格,企业可能必须向分娩前离职的员工支付产假津贴。但是,预计在工作的最后一天之前四个月内分娩的员工必须将怀孕情况通知企业。否则,企业将没有义务支付产假津贴。如果员工有资格,可以向多个企业申请产假津贴,但无权获得双重津贴。
已婚男性雇员有权享受7天的带薪陪产假,最多可休5次。
满足条件:
男性雇员必须在休假前在该公司工作满12个月;
男性雇员必须在预产期前30天或分娩后尽快告知雇主其配偶怀孕的消息。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马来西亚劳动监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国投资者应根据马来西亚劳动法起草合同,以便为人力资源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就业法令规定了超过一个月的任何聘用都需要签订聘用合同,该合同需要包括聘用关系的基本条款,如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工资/工资率、工资期、工作内容、时间/天数、年假、病假、住院假、假期、福利以及健康和安全等相关事宜。
根据马来西亚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且包含解除条款。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1950年《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任何限制贸易的协定都是无效的,因此在马来西亚难以执行竞业限制条款。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在员工聘用合同里面可以增加禁止前员工分享其在聘用期间所获得的机密信息或干预其前雇主业务和/或员工的条款。
试用期
在马来西亚,试用期的标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但也存在试用期长达六个月的情况。此外,雇主有权在就业协议中规定延长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解雇员工,则雇主需要提供正当理由和借口。在这种情况下,就业法禁止雇主随意解雇试用期雇员。如果雇主决定在试用期内终止雇佣关系,通知期和辞职程序应在就业协议中列出。
解雇和遣散
马来西亚的解雇程序需要遵循《就业法》(1955)的规定,雇主需要提供适当的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雇的理由。
通知期需要在就业协议中详细说明,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通知期条款,雇主需遵循《就业法》中规定的最低通知期。
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雇主可以支付代通知金。
在终止就业协议时,雇主还需向受雇员支付遣散费,其最低法定解雇费按照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不同。
雇主通常也会将任何累积的和未使用的休假天数纳入遣散费。但如果终止就业协议是因为行为问题,如严重违反工作场所纪律、因严重过失造成的严重损害或刑事定罪等,则不需要提供通知或离职金。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的辞职程序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
辞职的雇员需要向雇主发出适当的通知,通知期根据就业年限而定,受雇两年以下的需提前四周通知,受雇二至五年需提前六周通知,受雇五年以上需提前八周通知,除非就业协议中另有规定。
雇主不得解雇:
1)怀孕雇员;
2)因怀孕而患病的雇员。
雇主只有在雇员违反雇佣合同、有不当行为或公司倒闭的情况下,才能解雇怀孕的雇员。
社保
马来西亚社会保险机构,简称马来西亚社保 (SOCSO)是于1971年成立。其任务是实行1969年工人社会保险法令,及1971年工人社会保险(普通)条例。
根据《EIS法案》第85条制定的《2018年就业保险制度(福利和再就业安置计划)条例》的引入,使就业保险制度(全面福利)取代了就业保险制度(临时援助),该条例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新制度的福利包括申请津贴申请求职、提早再就业、减少收入、培训及受抚养人的福利。
根据2018年《就业保险制度(第一附表修正案)(第2号)令》,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案》(第800号法案)已经扩展到拥有有效许可证或就业通行证的外籍雇员,其中包括居住在马来西亚的外籍非就业人士。
根据《2018年雇员社会保障(第1附表修正案)(第2号)令》,雇主雇用持有有效许可证或就业通行证的外籍雇员(包括在马来西亚的外籍人员),应为相关雇员在SOCSO上进行注册,并根据SOCSO法案向工伤(EI)计划缴款。
在EI计划下,雇主有义务代表外籍工人按其月薪的1.25%进行供款,该供款应在SOCSO法案下的供款时间表内。根据社会保险计划,外籍工人的福利包括医疗福利、临时和永久福利、家属福利、丧葬福利、经常出勤津贴和康复津贴。
退休福利
退休福利并非雇佣合同的要件,根据2012《员工退休法案》,最低退休年龄已经从55岁延长到60岁。
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马来西亚公务员可以选择性退休,条件是需要服务到最少40岁和不少过10年的政府部门工作年数。这个选择性退休需要和自己的部门主管申请,只要申请者符合资格和条件。
退休职工按劳动合同规定领取适当的公积金和退休养老金。这既适用于公务员,也适用于私营部门雇员。
每个马来西亚退休公务员将会得到补贴卡(Pension Card),这个卡的作用是给该退休公务员和他们的家人在政府医院或诊所享有的免费的医疗服务。如果要搭马来西亚的长途火车(KTM),现实这张卡还可以得到额外的折扣,还有其他的折扣详情,都可以在买来西亚KPDNKK官网查找。
任何雇主被发现强迫其雇员在其法定年龄前强制退休,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以及须要支付10000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