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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雇主以同事缺勤为由拒绝给员工年假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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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员工的年假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拒绝?


问题:我在一家迪拜的公司工作。我提交了暑假休假申请,但我的经理拒绝了,说一位同事将在同一时间休假。这合法吗?我已经预订并支付了机票,并且已经安排了其他旅行。


回答:在阿联酋,雇主可以根据工作要求自行决定轮班员工的年假日期。这符合 2021 年《联邦法令第 33 号》关于《劳动关系条例》(“阿联酋劳动法”)第 29 (4) 条的规定:


“员工应在有权休假的年份使用其假期。雇主可根据工作需要并与员工协商确定休假日期,或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在员工之间轮换休假,并应至少提前 (1) 个月通知员工休假日期。”


但雇主必须至少每两年向员工提供一次年假,除非员工同意将年假结转或由雇主代为支付工资。《阿联酋劳动法》第 29(8) 条规定:


“雇主不得阻止员工使用其累积的年假超过两年,除非员工希望根据《企业章程》和本法令的执行条例将其结转或代为支付工资。”


您的雇主可能有权拒绝您的年假,原因是工作需要和其他员工的年假轮换。但是,如果您的雇主已书面同意并批准您休年假,您的雇主可能有义务承担您在拟议年假期间旅行时已经支付的机票费用。


阿联酋《劳动法》和部长法令均未提及此类情况下员工可获得的补救措施。建议您今后从雇主处获得年假的书面预先批准,然后据此计划年假,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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