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力强制员工使用年假?难道连自己的年假也不可以自己做主?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年假。
什么是年假?
年假是每个员工所享有的基本权力。年假被定义为在必须工作的时长时,员工申请拿假期不出席工作。除此之外,年假是雇主根据劳动法规定,向员工提供的一段带薪假期。也就是说,员工虽然没有出席那天的工作,但是公司并没有权力扣除那一天的薪资,公司是必须要支付员工那天的薪水的,这是为了确保员工可以不用瞻前顾后地在工作期间得到一定的休息、放松和甚至是出国旅游。
根据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员工一年里所享有的年假应如下:
1. 若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少过2年,将享有8天的年假
2. 若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多过2年却少过5年,员工则能享有12天的年假
3. 若员工在该公司以工作超过5年,那员工可享有16天的年假
以上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员工应提供的最低年假权利,当然,公司也可以选择给予更多的年假,但绝对不能少于法定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年假是属于员工的私人权利,他们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喜好安排休假,用于休闲、旅游或者其他个人活动。所以,公司是绝对不能为了贪图自身的方便而强制员工使用年假的。
那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了。公司强制员工使用年假已违反了劳工法令。直接前往马来西亚半岛劳工局(JTKSM)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