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雇主可以在 11 种情况下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员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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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数字化政府部门表示,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 44 条,雇主可以在 11 种情况下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雇员合同。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但必须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在通知期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遵守终止合同的规定后果。
雇主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不经通知而终止合同:
- 如果雇员采用虚假身份或提交伪造的文件或证书,
- 犯下错误导致雇主遭受重大物质损失,或者故意损坏雇主的财产并承认这一点。请注意,雇主必须在获悉事件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 Mohre,
- 违反有关工人和营业场所安全的指示,前提是此类指示以书面形式张贴在显眼的地方或口头告知文盲员工,
- 未能履行雇佣合同规定的基本职责,并且尽管两次警告他/她将被解雇,但仍坚持违反这些职责,如果重复违反,
- 因有损荣誉、诚实或公共道德的罪行被法院最终判刑。
- 泄露公司机密,导致雇主损失或错失良机,或谋取个人利益,
- 在工作时间被发现醉酒或服用违禁药物,或在工作场所做出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 在工作期间殴打雇主、经理或任何同事,
- 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 20 天以上或连续缺勤 7 天以上,
-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私利,
- 不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而加入其他公司。
法律规定,雇主只有在对工人进行书面调查后,才可以不经通知解雇工人。解雇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有理有据地及时交给工人。
雇员无通知终止合同
同时,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 45 条规定,如果雇主:
- 未能履行对工人的合同或法律义务,前提是工人在辞职日期前 14 个工作日通知雇主,而雇主在收到雇主通知后未纠正违约行为;
- 在工作场所殴打或骚扰工人,前提是工人在能够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主管当局和雇主;
- 指示工人执行与雇佣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全不同的工作,而无需工人书面同意,除非工作是绝对必要的,并且如阿联酋《劳动法》第 12 条所述;
- 尽管意识到存在严重危险和/或威胁工人安全或健康的因素,但未能消除这些因素。2022 年第 1 号内阁关于 2021 年第 33 号联邦法令实施条例的决议第 26 条规定了工作场所的严重危险情况。